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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推动科技成果向企业转化的实施意见
来源: 南京市政府 作者: 技联在线 发表时间: 2014-02-10

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推动科技成果向企业转化,是科技创新链条中的重要一环。为进一步破除影响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体制机制障碍,加速科技成果在本市企业实施转移转化,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促进我市产业结构调整和经济转型升级,努力实现经济发展从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转变,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强化科技成果转化政策导向,着力提高科技成果转化率

  (一)坚持以企业为主体。遵循科技成果转化规律,进一步加大政府扶持力度,充分发挥本市企业在技术创新决策、投入、研发与产业化的主体作用,引导企业加大投入,牵头组织应用技术成果研发与产业化,推动科技成果向应用转化、向企业转化。

  (二)分阶段制定扶持政策。针对科技成果转化的应用转化研究和技术转让两个重要阶段,分别制定具体扶持政策,加快形成完整的政策链,有效提高科技成果转化率。应用转化研究阶段,围绕南京产业需求,通过机构和平台建设、共性技术研发等,扶持应用型科研机构把基础研究向应用研发转化。技术转让阶段,以企业为主体,扶持将商业化潜力大的技术在企业进行产业化应用,将创新成果推向市场。

  二、围绕南京产业发展需求,加强产业应用技术研究

  (一)制定产业技术需求目录。积极梳理我市传统支柱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需求,研究编制我市产业技术发展的需求目录。尽快突破一批软件、通讯网络、新型显示、生物、高端装备制造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关键技术,大力推进高技术与钢铁、汽车、化工等传统产业融合。

  (二)扶持应用技术产业化研究。市科委、经信委和园区载体要从南京新兴产业发展、人才结构调整实际出发,联合企业共同排定一批成果转化课题、目录,并用多种方式向社会公布。鼓励高校、科研院所根据目录所列技术需求,加强产业应用技术研究;鼓励企业组建产业技术创新联盟,扶持产业共性技术研发机构建设,努力突破一批制约产业发展的共性技术和具有社会公益性的关键技术。

  (三)搭建产业技术创新载体。一是推进区校共建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新中心。以产业技术需求为导向,以应用技术转化研究为重点,积极向科技型中小企业、初创企业转化创新成果。到2015年,建成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新中心60家。二是推动高校建设大学科技园。引导大学科技园完善运行服务机制,强化创业辅导功能,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孵化。到2015年,建成大学科技园20家。三是引进高端研发机构。重点在麒麟科技创新园、江宁、浦口、溧水、高淳等地区国际企业研发园内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等开发园区内,加速集聚一批国内外著名企业研发中心,增强消化吸收国际先进技术成果的能力。四是推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与企业合作。共建研发中心、检测中心、设计中心、中试基地等各类研发机构,促进人才、成果等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加速应用成果的研发与产业化,提升企业持续创新能力。

  (四)推动科技资源开放共享。鼓励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开放实验设备、设施,为技术转移提供服务。加大对科技创新平台的扶持力度,完善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创新运行服务管理模式,提高科技资源的公共技术服务能力。本市利用财政资金建设的各类大型基础实验设备、设施,应当向社会开放、共享。到2015年,全市建设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开放实验室超过30家。

  三、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为核心,完善技术转移和成果产业化机制

  (一)建立以知识产权战略为核心的技术服务体系。各级政府包括各园区、平台要根据产业发展需求,建立政府购买科技成果机制。鼓励高校院所在我市各科技园区、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新中心、特别社区等设立技术转移机构,对我市应用技术研究成果的专利等知识产权开展检索、分析、交易和市场推广。

  (二)引导企业引进科技成果。针对我市产业技术发展路径,通过政府补贴、科技计划资助、招标等形式,引导企业引进以自主知识产权为核心的关键技术和应用技术,推动应用技术成果优先在初创科技型企业和中小型科技企业实施运用和产业化。

  (三)探索政府扶持共性技术转移推广机制。进一步整合科技成果交易中心网络,完善南京联合产权(科技)交易所功能,建立市、区两级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公司),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股权流转交易、定向私募(股权融资)交易和专利托管、评估、许可、转让、交易等服务。扶持符合我市产业需求目录的专利技术在全市范围内实施应用及产业化。允许多家企业利用同一专利技术实施并形成产品,通过竞争促进创新成果社会效益最大化。

  (四)完善技术转让商业化机制。建立健全专利技术价值评估、许可、交易的商业化机制,支持科技成果作为生产要素参与收益分配,推动科技创新资源向企业转移集聚。探索建立科技成果转让竞争和后续监督机制,力争实现商业效益和社会效益最大化。

  (五)推进企业专利产品的“首购首用”。允许和鼓励以定制的方式,首购首用在南京紫金科技创业特别社区或校地共建大学科技园内设立的科技创业型企业所创制的专利高新技术新产品。建立“首购首用”风险补偿机制,对首购首用单位给予适当的风险资助。

  四、加大组织保障力度,合力推动科技成果转化

  (一)市区协同推进。加大对产业化研发、技术转移、平台建设的投入和扶持力度,重点推动开发区园中园、麒麟科创园、紫金科技创业特别社区等科技创新载体的研发成果的转让,建立年度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考核机制。市、区和开发园区共同扶持专利技术应用和产业化,结合实施“千企升级”工程,组织不同层面的企业与科研院所见面交流会,积极搭建科技创新研究部门与企业之间的桥梁,协同推动科技成果加速向我市企业转移转化。

  (二)构建多元化投入机制。充分发挥政府各类计划引导作用,围绕我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需求,重点组织实施一批市级产学研联合攻关项目和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推动科技成果向我市企业转化。市级科技与产业化专项资金优先扶持我市企业实施的科技成果应用转化项目。

  (三)加强科技金融服务体系建设。实施科技金融“111”工程,完善科技金融担保体系,加强科技创业金融服务中心建设,拓展综合性产权交易市场服务,大力推动科技银行、科技保险、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等科技与金融结合工作,提升科技金融服务水平,引导各类金融机构支持技术转移转化活动。

  (四)积极培育发展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充分发挥科技中介在企业科技需求与科技成果转化之间纽带作用,建立健全科技中介服务组织体系。重点发展提供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的科技中介服务机构。鼓励个人、企业及其他社会组织开办专业性、行业性的技术转让服务机构。

  

                         南京市人民政府

                         2013年8月21日